丹中关系
丹麦王国是唯一一个与中国有着百年不间断外交关系的国家。两国的外交关系始于1908年。
丹麦于1950年1月9日正式承认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
丹麦王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0年5月11日正式缔结外交关系。
丹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以及对于中国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尊重(“一个中国”政策),自1950年以来从未改变。在上世纪五十和六十年代,丹麦一直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诉求。1971年联合国正式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同时宣布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被撤销。
丹麦的对华政策
丹麦和中国签署了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文件,其中指出了两国已决定要深入合作的领域。
这些领域主要包括:
● 加强中丹两国间的政治对话和高层频繁互访
● 气候,能源和环境合作
● 研究和创新
● 教育
阅读中丹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请点击这里。
丹麦 — 中国:互惠的伙伴关系
2008年10月20日,丹麦前首相拉斯穆森宣布了丹麦和中国合作的政府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确定了一系列优先的领域,并列出如何推动中丹合作的具体方法。这些优先的领域包括政治对话,研究,创新和教育。
下载中文的行动计划,,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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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在丹麦文的行动计划,请点击这里。
金砖战略
2012年5月,丹麦政府颁布了针对新兴市场的战略,以及针对中国的战略。
此针对中国的战略将丹麦擅长并有丰富经验的商业领域放在了两国商贸发展重要的位置,包括城市化,水和环境解决方案,能源和气候,农业和可持续食品,制药,健康和医疗技术,研究,创新,教育和航运。
丹中关系历史
1908年,第一位丹麦驻中国外交官阿列裴公爵伯爵和他的家人来到北京,就此拉开了中国与丹麦百年外交史的序幕。
在遥远的17和18世纪,威武的海上贸易货船就从丹麦缓缓驶向中国。到了19世纪,广州和上海等重要的商业地区成为了丹麦通商贸易的主要目的地。
19世纪越来越多的丹麦公司来到中国发展,在1896年的时候,丹麦政府决定派专门的官员到上海担任领事来负责贸易活动。然而,丹麦在中国最大的两家公司,大北电话公司和东亚公司,一致认为如果在中国首都能有一个丹麦的外交机构直接负责与中国政府的对话,将会非常有意义。
自1908年以来在外交和领事关系方面的丹麦法律
1908年春,丹麦的议会商讨如何促进丹麦对外贸易的法案。据1908年5月27日新颁布的法案,丹麦的对外贸易由外交部统一管理,整合对外贸易是丹麦对外政策的一部分。一百多年来,这一重要的原则一直被很好地沿用。
在立法时,还讨论了另一个问题,即丹麦如何在远东地区设立自己的外交和领事机构。当时,丹麦在全球只有12个使馆。因此,主要问题是丹麦是否需要在中国的首都设立外交机构。
1908年,哥本哈根认为在北京建立使馆的花费很大。相反,在议会有一个协议,应该派一名年轻的外交官到北京的俄国使馆作为公使馆秘书,并同时设立一个代表丹麦利益的部门。
1912年,哥本哈根终于决定,在和俄罗斯合作四年之后,丹麦应该在北京建立自己的公使馆。同年,部长级的阿列裴公爵被任命为位于北京公使馆区的丹麦外交机构的首任馆长。
丹麦在中国的外交使节任命从未间断
二战期间,中国被部分占领,而丹麦被德国占领。在德国政府的压力下,丹麦驻日本的大使被任命为驻伪满洲国傀儡政府的大使。在日本占领的上海,丹麦公使得到了伪南京政府的承认。但是丹麦驻华盛顿公使高福曼成为了代表自由丹麦在中国的发言人。他曾经出任过丹麦驻北京公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丹麦在中国同时有三位代表。
战后,丹麦与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恢复了联系。1946年,新任丹麦驻华使节阿烈克斯·穆克向蒋介石递交了国书。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丹麦政府面临着又一选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
1950年1月9日,丹麦外交大臣古斯塔夫·拉斯姆森电报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并通知丹麦政府已经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决定让全权公使穆克继续担任丹麦驻中国的代表,成为当时为数不多这么做的几个西方国家之一。5月11日,穆克向毛泽东主席递交了国王腓特烈九世签署的国书。
在上海驻扎了15年后,1950年丹麦驻华使馆重新迁回北京,坐落于紫禁城附近的南河沿大街上。1974年,丹麦大使馆迁到三里屯使馆区的现址,今天大使馆的建筑群见证了丹麦和中国外交关系的不断发展。
自从丹麦第一位特使来到中国首都,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丹麦派驻中国的使节一直没有中断过。
改革开放之后
随着二十世纪70年代中国政策的开放, 越来越多的丹麦外长来到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1979年9月,玛格丽特二世女王陛下作为西方的第一位君主访问中国。
1974年丹麦首相Poul Hartling应邀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西方政府首脑的首访之一。在这次访问中,丹麦首相会见了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丹麦与中国的合作一直都与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融合息息相关,中丹两国盘的对话也扩展到两国所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
目前,丹麦与中国在气候,能源和环境,科技,反腐,教育,贸易,全球环境和人权等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
各任丹麦驻华大使名单
任职期 姓名
1912 – 20 Preben F. Ahlefeldt-Laurvig
1921 – 23 Janus F. Olesen
1924 – 32 Henrik L.H. Kauffmann
1932 – 40 Oscar L. F. A. O'Neill Oxholm
1940 – 46 Hialmar Collin
1946 – 53 Alex Mørch
1953 – 59 Aage Gregersen
1959 – 62 Hans Bertelsen
1962 – 65 Anker Svart
1965 – 68 Troels Oldenburg
1968 – 72 Jørn Stenbæk Hansen
1972 – 76 Janus A.W. Paludan
1976 – 80 Kjeld Vilhelm Mortensen
1980 – 83 Rudolph A. Thorning Petersen
1983 – 86 Flemming Hedegaard
1986 – 91 Arne Belling
1991 – 94 William Friis-Møller
1995 – 01 Christopher Bo Bramsen
2001 – 04 Ole Lønsmann Poulsen
2004 – 07 Laurids Mikaelsen
2007 – 10 Jeppe Tranholm-Mikkelsen
2010 – 15 Friis Arne Petersen
2015 – A. Carsten Damsgaard
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
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在丹麦首相拉尔斯·洛克·拉斯穆森2017年5月访华期间,由丹麦和中国两国政府共同同意执行。
您可以点击这里,阅读联合工作方案的全文。
这个方案为两国政府各部门的合作明确了方向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