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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问签证问题

请签证需要多久?

解答 : 根据欧盟签证法规,申请处理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日历日,或特殊申请处理不得超过45个日历日。

请注意:递交申请15天内,您或您在丹麦的邀请人没有必要联系在广州的丹麦区域签证处。

 

我的签证申请应在什么时候递交?

解答 :请人必须在入境申根区15天之前递交申请。 在无法预见一些问题的情况下,比如材料不齐会导致受理时间延长。提前计划好并尽早提交申请总是我们提倡的。

请最早可以提前6个月递交,海员的申请可以入境申根区之前9个月递交。

如果我持短期的申根签证,能在申根国停留多久?

解答 : 应该仔细阅读样读懂您的签证说明。当您取得签证的时候该说明纸质版也会随着您的护照一块退还给您。

我需要提交邀请函原件吗

解答 : 所有邀请函都应有邀请人签字。无需让邀请人邮递邀请函到中国原版邀请函的扫描打印版即可

 

请注意如果邀请方已经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申请了电子邀请信并且拿到了电子邀请信的序列号申请人必须提交打印好的电子邀请信的序列号。

关于电子邀请信的进一步说明

派遣函和邀请函上都需要签字吗

解答 : 是的。中方公司和丹麦邀请方开具的所有证明上都需要签字和 / 或盖章

我需要亲自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吗

解答是的。我们的要求是需要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录入生物信息十指指纹和现场照片。

现场拍照前申请人可能会被要求摘下眼镜或调整遮挡面部的饰物。

几种情况可免除指纹录入

  • 12岁以下孩童
  • 实际无法录入指纹的人
  • 务出行的政府首脑或团体

生物信息会被存入申根签证信息系统(VIS)。更多关于该信息系统的情况、数据保护和法律规定,请查看英文版网

请人人本人递交申请后,生物信息会被存储5年。之前向丹麦(区域)签证处递交过申请的申请人,若申请材料及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签证处所熟知,可能被豁免本人递交申请的要求,准许申请人通过受托人(公司、旅行社或家属)递交申请。如果有需要请直接发电子邮件给丹麦区签证处[email protected]邮件中应包含申请人全名且申请人应在邮件中证明其曾经进入过申根区、录入过生物信息且遵守了签证规定。如果在区域签证处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申请人直接把申请材料邮寄签证处会直接把材料邮寄退还给申请人邮资由申请人自付。

我需要旅行保险吗

解答 : 是的。保险应与申请材料一起递交,应覆盖以下范围:

  1. 疗相关原因导致的撤离repatriation for medical reasons
  2. 紧急医疗urgent medical attention
  3. 紧急住院治疗emergency hospital treatment
  4. 险不排除新冠病毒相关的治疗Must not exclude COVID-19 related treatment

额最低不应少于30000欧元,且保险应覆盖申请人在丹麦/申根整个行程。

我的申请被上报到了丹麦移民局受理,为什么?

解答 : 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每份签证申请都是由签证官单独评估,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丹麦区域签证处会决定是否为申请人直接签发签证或者将申请资料转到丹麦移民局做进一步调查(如:核实丹麦邀请人、亲属 / 朋友关系、之前在申根国家地区的停留 / 滞留、非法移民倾向等等。)

我拿到签证了,可是我该怎样读懂我的签证呢?

解答 : 在您出行前,检查并读懂你的签证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签证上出现错误,丹麦使领馆对此不承担责任。申请人应及时告知丹麦区域签证处,如何读懂签证的进一步解释

请者不需要付签证费的情况?

根据丹麦驻外使领馆收费规定,一些申请人在提交签证申请时是可以免除申请费。相信信息请见这里仅丹麦语)

最常见的免交签证费用的申请类型为 :

· 欧盟成员国成员的直系亲属 ( 除非有特殊情况,丹麦人的家属不在此类型下 )

· 学生在申请时提供证明,证明在国内和丹麦的学习研究是紧密相连的 (长期居住许可不在免费范围内)

如果你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你必须在提交签证申请前向丹麦驻广州的区域签证处发电子邮件提出此要求。

区域签证处 : [email protected]

区域签证处会根据你提交的材料来评定是否符合免签证费的规定。

我看到了停留天数和签证有效期的天数(from...until)是不一样的,我到底能在申根国里停留几天?

解答 : 您的签证上标明的停留天数(Duration of Stay...Days)”即是您实际能在申根国的停留天数,签证有效期(from...until...)是指签证在此有效期内前后灵活有效,有效期是考虑了在紧急情况下允许您能在有效期内进出申根国。所以您在申根国的停留的天数不能超过签证上的停留天数(Duration of Stay...Days)

我是欧盟成员国/欧共体成员国/瑞士的家庭成员,我申请签证需要遵守什么样的签证规定?

解答:欧盟成员国/欧共体成员国/瑞士的家庭成员可以在欧盟法律框架下行使自由移动的权利去丹麦。 议申请人选择附近的丹麦签证中心,但申请人在预约的情况下,有权到丹麦位于广州的区域签证处直接递交申请。

什么是认证?

解答 : 认证是通过对签名和印章的确认、以及对签字人的认证来证明文件真实性的一种方式。认证不是对文件内容的核实。在中国文件需要先经过公证之后再到中国外交部和丹麦使领馆进行认证/认证。通常情况下公证处可以提供整个认证过程的服务。您可以联系外交部认证处电话 +86(10)6588 9906 +86(10)6588 9763

我持有短期的申根签证我能否在丹麦工作

解答 : 不能。持申根短期签证不允许在丹麦就业和创业经商和执业包括无偿/公益。然而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中一些工作性质的活动可以被许可Fitter Rule和博士相关活动。请阅读这里

更多信息可以在丹麦移民局(Danish Immigration Service)网站visa and work permits页面查阅